教资考试延长成绩有效期,16地再发退费公告,请考生注意退费时间!
2021-11-02
因疫情原因21年下教资多数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故对于教资成绩的有效期及费用非常关注昨天已经更新一部分教资退费的省份今天再来更新一部分如果没有赶上考试,退费就不要再错过了很多地方截止到10月5日,请注意时间!北京市退费通知考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属于强制隔离期、集中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期或居住小区封控管理阶段的考生,请下载、填写《退费申请表》(见附件),并以PDF格式、截图或照片形式提交准考证和证明材料。1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bjntce@bjeea.cn。邮件主题为“退费申请+准考证号”。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证明材料具体指由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显示考生身份信息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10月30日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特别提示:10月29日接到我院推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考生您好,我们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您的健康码赋‘非绿码’,不符合考试防疫要求,不能参加10月30日教师资格考试,考后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已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顺延,特此通知。”)的,无需个人申请,由考试院统一办理。北京教育考试院2021年11月1日青岛市退费通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现将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时间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二、受理范围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三、受理方式请考生将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隔离通知的照片或公告截图等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qdzkshekao@163.com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四、退费说明1、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2、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提报申请材料,考区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比对。联系电话:0532-85786295青岛市招生考试院2021年10月31日河北省退费通知2021年10月30日,我省进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考生提交的申请中,须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到所属考区,由考区核实后逐级上报。邮件主题为“NTCE退费申请+考生准考证号码”。如持有10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异常健康码或者行程码,隔离证明或说明,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以及其他证明,以截图或照片形式一并提交。经核准退费的考生,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无成绩,各科目报名费将按原缴费通道全额退回。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退费申请受理时间11月1日-5日,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 14:30-17:00)及邮箱如下: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paodanke@126.com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jszgcjfh@163.com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jzbs0335@sina.com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hdjszgks@163.com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0319-2235068 xtskxtsk@163.com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 bdchengkao@263.net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zjkksysk@sina.com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0391 0314-2131563 408250493@qq.com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827 0317-3170763 czgq110@126.com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langfangntce@126.com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 hsjszgbs@163.com内蒙古退费通知一、受理时间及要求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二、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1.目前发生疫情盟市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的考生,以及从外省区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区的考生;2.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3.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4.“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嘎查)或街道(乡镇、苏木)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三、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山西省退费通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个别市采取了管控措施,导致少量考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研究,同意为此类考生办理退费,费用按原缴费渠道返还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受理范围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二、申请材料1.考生退费申请表(附件1)。(扫码进入官网查看)2.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三、提交方式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11月5日前将“考生退费申请表”、“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他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附件2)。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可视同自愿放弃。四、有关要求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申请材料,考区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弄虚作假骗取退费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021年10月30日陕西省退费通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经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对确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具体事项如下:一、退费对象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二、退费办法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11月2日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本校相关部门登记核实,由学校统一上报;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街道办(社区)或疾控部门出具的证明,1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申请退费。办理申请退费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退费事宜在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请保持原缴费账户正常使用。特此告知。天津市退费通知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10月30日结束。因受疫情影响,少数考生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也为上述考生顾全大局,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深表谢意。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后,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非疫情防控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未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1.有国家划定的中高风险地区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重点涉疫地区(10月29日更新)旅居史的;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 3.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4.因疫情防控措施,考试当天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的;5.10月29日的天津健康码为红码,且明确向所属考区承诺,放弃本次考试的;6.10月29日接到我院推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考生你好,由于考前你本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市防控指挥部划定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请遵守防疫规定明天不要到考点参加考试。谢谢!”) 的。 二、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所有提交申请的考生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2.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3的考生,还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3.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4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显示考生身份信息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三、受理时间及申请办法1.11月1日—2日,考生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2.11月3日—5日,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进入“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3.受理范围中符合条件5或条件6的考生可免于申请, 直接退费;4.超过受理时限(11月5日)视为自愿放弃。 四、几点说明 1.本次退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3.考生须确保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4.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潍坊市退费通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中,有部分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正常参加考试,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现将相关退费事项的办理要求说明如下:一、受理时间: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二、受理范围:因确诊或隔离等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三、受理要求:根据上级安排,凡是申请退费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准考证、健康码、行程码、隔离通知等相关照片(图片或公告截图)材料。实证材料应清晰、完整、准确。请有关考生及时将证明材料发送电子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教师资格笔试+退费”字样,邮件正文输入姓名、准考证号、手机号(与报考时所用号码一致)等。电子邮箱:zikaoke_wfzb@wf.shandong.cn,联系电话:0536—8231670。四、其他事项: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特此说明。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2021年10月31日陕西省退费通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经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对确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具体事项如下:一、退费对象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二、退费办法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11月2日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本校相关部门登记核实,由学校统一上报;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街道办(社区)或疾控部门出具的证明,1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申请退费。办理申请退费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退费事宜在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请保持原缴费账户正常使用。特此告知。西安市退费通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按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对确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具体安排如下:一、退费对象报名时选择西安市考区的社会考生,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二、受理时间11月1日—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三、办公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一楼(文艺南路194号)四、提交资料1.街道办(社区)或疾控部门出具的证明;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准考证;4.考生本人不能到场而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特别提示1.申请退费时,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服从工作人员管理。2.申请退费成功后,教育部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请保持原缴费账户正常使用。3.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4.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贵州省退费通知因我省遵义市及省外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受此影响地区采取了地方临时管控措施,导致部分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解决考生实际问题,经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对我省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费全额退费及延长笔试成绩有效期的处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退费(一)受理退费申请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5日,过期不再受理。(二)退费申请方式考生在受理时段内发送申请邮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到报考考区指定邮箱(附后),将所需证明材料图片制成rar或者zip格式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三)申请退费条件及证明材料1.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因疫情防控措施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发送材料为: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证明。2.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身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上传材料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临时管控证明。3.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身处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外,而考点位于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的考生。上传材料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不符合上述退费条件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不做任何处理。(四)退费方式受理期结束后,各考区对提交申请考生信息逐一甄别,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由省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原交费途径统一进行退费。二、关于成绩有效期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四川省退费通知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部分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了临时管控措施,致使部分考生无法正常参加我省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部分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了临时管控措施,致使部分考生无法正常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现将申请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 因疫情缺考的考生可于11月1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7:00向报考考区所在市(州)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退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 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按照考区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 黑龙江退费通知因我省黑河市爱辉区及省外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受此影响地区采取了地方临时管控措施,导致部分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解决考生实际问题,经我院研究决定,对我省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费全额退费及延长笔试成绩有效期的处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受理退费申请时限2021年11月2日8时至11月5日20时,受理考生退费申请,过期不再补办。二、退费申请方式考生在受理时段内点击页面下方“申请退费链接”,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后登录“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退费”界面,选择退费原因并输入手机号码(手机号应确保可以联系到考生本人),点击“保存”按钮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三、申请退费条件及证明材料报考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退费:(1)黑河考区(准考证显示黑河市考点)的考生无需在网上提交申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处理。(2)10月30日,因疫情防控措施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上传材料为: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证明。(3)10月30日,考生身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上传材料为:①“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②考生本人“龙江健康码”截图。(4)10月30日前,因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上传材料为:就医医院或疾控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考生需将材料图片制成rar或者zip格式压缩包上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四、退费方式及成绩有效期受理期结束后,我院对提交申请考生信息逐一甄别,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原交费途径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退费工作将在受理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上述退费条件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不做任何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江西省退费通知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部分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了临时管控措施,致使部分考生无法正常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现将申请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仅受理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二、受理时间因疫情缺考的考生可于11月1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7:00向报考考区所在设区市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退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三、申请材料1.考生退费申请表;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四、提交方式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按照考区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五、其他事项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1湖南省退费通知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经考区核准符合退费条件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原因没有准备好相关材料被挡在考点外面的考生或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在退费范围之内。一、受理时间及要求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以及退费原因,并附上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二、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1.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2.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考生提交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检测时间需符合参考考区疫情防控要求);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或街道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三、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